法律问答

我不想要孩子。如果她今后的生活不好,或者他们虐待我女儿,我可以回孩子吗?

2021-05-27 06:14: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抚养方不想要孩子了,可以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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