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2021-05-26 18:06: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或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尚未消失;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等等
  •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等
  •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事由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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