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当地派出所传唤,第二天送到当地看守所羁押。我现在已经出来了。我想请问一下,我在看守所待了30天,检察院没有逮捕。在看守所第三十天当晚释放了。回到派出所缴了5000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我还会被收监吗?

刑事辩护
2019-01-13 09:3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看守所中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的,只要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进行取保候审。
  •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又被收押的,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三个:
      
    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3、被法院判处实刑,从而被收押服刑。
  • 涉嫌犯罪在看守所拘押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此外,检察院审查起诉不超过一个月,法院审判不超过两个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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