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区别

2021-05-26 14:3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的区别:
    1、特定之债具有不可替代性;
    2、特定之债履行不能时可以免责;
    3、特定之债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具有约定性;
    4、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后即变为特定之债
  •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的区别如下:
    1、特定之债具有不可替代性,而种类之债只需在种类物中确定一定量即可。
    2、特定之债履行不能时可以免责。
    3、特定之债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具有约定性,在转移所有权时,特定之债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从而约定风险的负担。而种类之债的所有权,只能自交付
  •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
      侵权之债是基于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侵权之债多是法定之债。
      而合同之债是基于合同或约定产出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之债多是约定之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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