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吗?请问一下做完医疗事故鉴定书快一年了,我怀疑鉴定有问题,现在可以走什么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1-13 09:1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事故鉴定是对医疗行为是否构成事故的认定。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第
    一、医疗事故鉴定是一种行政鉴定,医疗过错属于司法鉴定。  第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为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范等所提供的依据。  第
    三、委托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医疗卫生部门做出决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  第
    四、鉴定主体的范围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则可由司法机关交由法定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
    五、鉴定主体的责任方式不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出具鉴定书,专家组成员无须在鉴定书上签名盖章;医疗过错鉴定的鉴定人需在鉴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实行个人负责制。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  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一、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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