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了,没有去法院。我能要回我的孩子吗?

离婚
2021-05-26 07:42: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无权随意处置。
    父母或因夫妻感情问题,或为孩子将来着想,或担心将来遗产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购房行为屡见不鲜。不少父母认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孩子的财产也是自己的,如果父母有需要,当然可以自行处置,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除为了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应如何证明“为了孩子利益”呢?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要求采取由父母双方共同到场,以声明保证的方式说明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该房产。
    有些时候可能会要求由街道、居委会等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采取公证的办法,证明确实是为孩子的利益处理财产。同理,在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作抵押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孩子的父母出具证明,证明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而办理。
  • 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 根据《婚姻法》规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但是都需要法院的认可
    1、双方协议变更。
    2、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