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

2021-05-25 19:2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设立合营企业的一般程序是:立项、洽谈、签约、审批、登记、注册。中外合资企业的立项申请由中方提出,然后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签约;审批机关自接到各项应报文件后,于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批准的发给批准证书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权力机构是董事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性质:
    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具有多样化的特点;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与管理方式,具有灵活多样的特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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