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保险合同具有什么性质

保险赔偿
2021-05-25 18:5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
  • 保险合同以保险责任的次序为区分标准,可以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的性质有很多的说法,对其本质的主要学说有:
    1、合伙合同说;
    2、委托合同说;
    3、转让合同说;
    4、原保险合同说;
    5、责任保险合同说
  • 保险合同效力认定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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