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儿今年七岁,半年前和奶奶在拉萨某一旅游景点?游玩时不幸被其饲养看园狗袭击,造成老人右手臂多处伤及女儿腰部多处咬伤,现在他们二人伤口已经愈合?旦还留有永久性伤疤。当时责任人只是支付了事发时的医药费。?这半年来女儿身体上的伤痕已经愈合,?但是那次意外和奶奶为救她?跟藏獒殊死搏斗的场面却一直没有忘记?,更令人担忧的是?她从那次事故后?心里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感?不仅如此?她现在都不敢一个人去卫生间?或者去没人的地方(房间)对家人产生了强烈的依赖性?,故此我咨询过几位心里医生?他们说是心里疾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心里阴影很大?如果不及时治疗或进行心理疏导?可能会孩子的将来造成不可预想的后果。

??为此?我们家人找过责任单位的领导?,可他们的领导曾经建议我们陪同孩子去内地做治疗。?旦当我们准备启程去时??他们的领导却提出意想不到的要求?1、?让我们出具卫生部门的证明?证明孩子的确需要去内地治疗。2、去内地治疗的费用必须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公务员出差的标准。3、所有费用必须由我们先垫付?然后等钱不够时给他们寄发票?他们再给我们汇款。??我的问题是?:?他们可以这样要求我们吗??我们是否在协商不成后?可以申请诉讼,诉讼需要提交什么证明?可以要求赔偿多少金额,诉讼中如何看待心里疾病??

2019-01-12 20:5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生证明应先凭借夫妇身份证,在婴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注意要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段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车祸伤人责任人应付什么赔偿责任,  车祸伤人责任人应付的赔偿项目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关于意外事件的责任又很多种,需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定,比如说 劝酒中劝酒人与发生意外人的责任: 第一,一起喝酒的人是否有劝酒等过错;第二,发生的意外是否因饮酒有直接关系;第三,发生的意外与饮酒是否有因果关系。  不当劝酒、强行劝酒会产生损害后果。
    如果由于不当劝酒产生了损害后果,除了饮酒人自己负责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是一个基本常识。任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如果饮酒者对劝酒不加拒绝而造成饮酒过量,并对自己的身体或他人造成伤害,应当首先由他个人负责。即应首先实行饮酒人的自己责任原则。所以在责任分配时,一般认定由醉酒人承担主要责任,劝酒人承担次要责任,即劝酒人一般应在10%至30%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