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产中介,a客人从房东那里租了一个办公室,然后客人转租出去给了b客人,这个合同是我签的,然后那个b客人在我和a客人和房东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转租给了别人,别人用这个办公室做了违法的事,导致房屋被封。我想问一下现在这个情况我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还有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1-12 18:18: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 违法房屋转租有两种形式: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出租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第224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全部违法转租产生以下法律效果:  
    1、出租人享有原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合同)的解除权:  A.经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权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后,次承租合同(转租合同)无效(无权处分行为未获追认的合同无效);  B.出租人行使出租合同解除权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为条件。  
    2、出租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未经其同意的转租合同无效:  A.出租人请求确认转租合同无效实际是出租人拒绝追认承租人处分权的行为;  B.出租人请求法院确认转租合同无效以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后在6个月内提出异议为条件;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的行为认定:  
    1、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合同,属于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  
    2、承租人构成根本违约行为,出租人享有出租合同解除权。  
    3、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对转租人无权处分行为的默示追认:A.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认行为,出租人丧失出租合同解除权;B.因出租人的默示追认行为,违法转租合同转化为合法转租合同,转租合同依法有效。  
    4、出租人提出请求解除合同和确认转租合同无效受异议期和1年除斥期限的限制。  
    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  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违法房屋转租是指虽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但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并且出租人和承租人没有另外约定的行为。  《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部分违法转租产生以下效果:  
    (1)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除非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存在明示约定。  
    (2)②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不定期租赁合同,超过剩余租赁期限部分的转租合同仍然无效。
  •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
      乙方:
      双方就房屋所有权赠与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状况:该赠与房屋位于市 室,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下字第号。
      
    二、房屋性质系回迁房。
      
    三、甲方确保对该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四、甲方承诺将该处房屋所有权赠与给乙方,并明确本协议生效后,该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个人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换证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本协议经签字并公证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一份公证处留底,一份交房管局办证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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