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2021-05-25 06:5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如下: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在合同实务中,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
  •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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