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A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工作单位和地点都是B公司,并派往B公司工作,现在A公司发了退场通知,说明B公司工作任务以已结束,并说明安排我到A公司其它项目工作机会或推荐去其它公司工作机会。1.请问这种情况,只有退场说明,但形成事实终止,公司不提供正式终止声明,有没补偿金。2.A公司会不会以提供继续工作机会,不提供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2 15:43: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应该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每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该双倍工资的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11个月;
    2、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可以以用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依法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以上就是对员工劳动合同续签时间有特定要求的情形,一般情况下续签多久都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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