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单位试用期是6个月,我工作了两个多月,单位领导找到我,说我做得不好,叫我做好离开公司的准备,4个月过后领导又找到我,说我还是不合格,问我哪天离开公司,并且第二天拿了一张文件给我签字,说我那天离开公司,作个留底,不知道是什么文件我签了字。不是我主动辞职的,是公司要求我走的,像这种情况公司辞退了的话,请问律师有没有经济补偿呀,谢谢解答

2023-04-13 10:42: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向劳动局投诉

  • 1、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试用期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行为被单位辞退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违法辞退适用期劳动者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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