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打扰一下,我在国有企业工作了将近8年,最后因为职场领导的理由必须辞职,能给我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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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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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劳动法规定了各项权利,你有权利要求补偿二你离职原因怎么写的?三根据你的具体工作情况分析你都享有哪些权利四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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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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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