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该怎么办?需要办什么手续?

离婚
2021-05-23 10:0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并无统一的标准,可由离婚夫妻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判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该离婚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将询问当事人的意愿。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7、颁发离婚证
  • 办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哪些?协议离婚具体的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