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义乌找份工作,口头说一个月试用期,没有签合同,现工作了23天,提出离职,也没有书面的,老板说必须等他招到人才能走,考勤记录之类的我都有,因为试用期提前3天提离职,我想问我提出三天后老板不让走我走了是不是我的责任?

2019-01-12 03:0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先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确认,否则一切权利都无从谈起。可以用以下资料来认定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条、工资银行过账单、工卡、工衣(可穿着工衣在车间或工作岗位上拍照)、社保清单(如果单位有买社保,可到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单位监控录像(由单位举证)、考勤记录(由单位举证),以及其他在工作上有签名的文件等,还包括录音、有单位领导签名的请假单等。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 试用期内辞职不批申请劳动仲裁成功几率大的。除了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的速度会更快的。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 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