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但没有伤痕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2021-05-23 08:3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另外,那么如果法院认定对方具有家庭暴力行为,可以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 同居期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 你好,如果构成轻伤的话应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长期的家庭暴力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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