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赡养纠纷,案件已经判决,但在执行中,原告的监护人死亡,对原告方面有不利吗?案件还能正常执行吗?

2021-05-23 06: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无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实收养人确系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成立。查明有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尚在世的,应通知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确认其事实收养行为无效的同时,只要事实收养人对被事实收养人进行过抚养,就应确定被事实收养人应对事实收养人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包括对属于“过继”形式的事实收养情形,也应视为同样处理。
      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被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先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条件,然后再依法对继承问题进行处理。若事实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则被事实收养人不享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权利,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分得遗产。
    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被继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实送养人,则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按法定继承和事实收养人适当分得遗产处理。无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下落不明的,可确认事实收养人与被事实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 您好,建议加强和执行机关的沟通,督促执行,若无理由拒不执行,可以向上级法院反映
  • 是否申请了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