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我个人的小失误扣除了我1000元的工资。失误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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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以上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即不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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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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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合法制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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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