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向公司借的钱,同意从工资中扣除,标准是按月工资的20%扣除吗?有根据吗?请回答。谢谢你!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工作失误的处理,必须依据合法的公司规章制度。不管是什么情况每个月发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近工资标准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