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结婚后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而这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借款为己用,这样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根据婚姻法解释2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如果婚前一方的债务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属于共同债务,否则视为个人债务
-
如债务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和经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反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进行分摊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