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案件从开庭到结束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2021-05-21 13:0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
  • 法律没有规定受理案件后一定要在什么时间内开庭,但是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的审结时间。简易程序是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6个月,只要在这个时限内审结即可
  • 民事诉讼立案审理结案需要多长时间:一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二审结案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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