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些债务,需要起诉。

2021-05-20 23:5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欠债不还,规定是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债务人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可以在诉讼中将债务问题说明
  • 您好!关于公司债务起诉需要的材料问题,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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