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存续期,一方不抚养子女,另一方能否以孩子的名义起诉抚养费?

2019-01-11 11:5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是婚姻法的规定: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一、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1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对你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予以劝阻、调解。
    1.2向法院起诉,要求你丈夫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二、如果选择法院起诉,你可以准备以下资料:
    2.1民事起诉状;
    2.2你丈夫不抚养子女的证据材料。
    三、起诉状怎么写:你自己网上搜下,主要是诉讼请求,比如说要求具体地怎么去履行抚养义务;事实和理由,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事实,需要抚养的情况,应当抚养的理由。
    四、证据材料围绕起诉状所提准备证据材料,可以是家庭生活开支单据、结婚证、出生证、收入证明、其他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等。
    五、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找个公职律师免费为你打官司。你先到当地司法局了解下法律援助的情况,最好申请法律援助。否则这件事你自己很难办好的。虽然从你所说,知道你很要强,坚持为你的家庭而努力,也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但是还是要注意采取好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请双方家属出面,再请单位或居委会出面,最后不行再去法院吧。
  • 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可见,孩子虽然是非婚所生,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父母对非婚生子女同样负有抚养义务。  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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