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人和孩子们玩,不小心孩子踢了别人的手机!当时屏幕坏了!自愿赔偿!当时听说在百货商店买手机的钱也赔了!第二天打电话说内部屏幕也坏了,想赔偿!恐吓怎么办?当时说的不是修理了很多钱,而是赔偿了多少钱,我们付了多少钱,我们就没关系了!我想赔偿还是威胁。

消费者维权
2021-05-20 19:16: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你好,协商不成,可依法诉讼的
  • 如果对方敲诈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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