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医生,女工小产(人流手术)是否有生育假

2021-05-20 10:21: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人工流产报销,两部分可报,一部分是填生育手工报销单走医保部分,两种情况:
    1、有生育险,住院时提交社保卡或蓝本,预交住院押金,待出院结算时,属于医保托收的费用,由医保直接托收,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需要支付的费用,人工流产一般只报销手术的费用;
    2、有生育险,住院时没有提交蓝本或社保卡,需要个人先垫付全部费用后,由公司到社保走手工报销费用,只能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费用,其他门诊的费用不能报销,最多只能报960元。另一部分是持相关证件填生育表
    一、二办理生育津贴支付部分。以下为给付天数。
    1、女职工妊娠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2、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3、16周以上的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 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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