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患有精神病,可以商议离婚吗?

离婚
2021-05-20 02:3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以下是离婚房产分割过户所需的费用:
    1、税类:
    (1)契税:
    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2)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2、费类: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 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等等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