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我高中刚毕业,在一家饭店工作,实在太累了,就给经理打电话说我妈给我找了其他工作,不让在这上班了,现在在家呢,所以想辞职,经理说可以。我问他工资怎么办,他说下个月20日统一发。于是我在这个月的20日,星期五去的,可是店长说,大家的工资都没发,星期一,二大概财务算工资才发,让我到时候去,我说,那也行吧,发工资了,你先拿着我工资,给我打一个电话我就去了。结果昨天星期一他并没有给我打电话,我就没去,今天星期二他也没又给我打电话,我给他打电话他没接,我该怎么办?

2019-01-11 05:3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薪: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公司不让辞职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30天过后就可以离职了。
  • 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在薪资讨要过程中应当注意有关证据具的保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出入证等)、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工作证明如考勤表或签到表、派工单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
    当然,如果你因为公司没有发放工资而选择辞职更换工作,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允许的,但是一定要符合相关程序,避免使自己产生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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