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镇村干部因工身亡卫生行政部门能否评定工伤事故

公司税务
2021-05-19 14:28:2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 工伤职工没认定工伤死亡,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而死亡的,只能按非因工死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的。
    法律依据参考:《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十、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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