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街门头房属于某公司的,A租下后又转租给我一部分,我与A签的租赁合同,没有与公司签,签订合同时没有通知公司。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如遇到拆迁,除装修费用外还能获得停业、搬迁或安置费用吗?

如果在房东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不得转租,那我和二房东签的合同还有效吗?我还是实际承租人吗?能获得哪些补偿?

非常感谢。

2019-01-10 21:45: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另外两个房客的租赁合同在一房东和二房东到期时面临被解除的危险,因为前者以后者为基础;其次,因二房东的行为如果构成了一房东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则另外另房客的租赁合同同样面临解除;第三,二房东虽有转租权限,但是一般来说还是需要房东对于另外两房客的租赁作出确认的,所以从这点看,也是有风险的;至于两房客因前面的三种情况面临损失,仅能起诉二房东。(前面答复的前提是两房客未能与房东达成签订新租赁合同的意向)
  • 关于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根据你说的情况,真正的房东是出租人,租房给你的是承租人,你是第三人,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了,你们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了,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并将房屋收回。
    3、建议你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在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

  • 1、租房合同未到期遇拆迁,租户可以索取合理的赔偿。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房屋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
  • 要想签订一份可靠的委托代理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
    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委托人应当对代理人是否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进行审查。
    二、委托事项明确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项必须具体明确。
    三、授权范围清楚
    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并且《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因此,委托人应注意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对授权范围予以明确约定,以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确
    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
    代理期间过长对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五、支付报酬明确
    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1、无偿的委托合同:一般是亲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间订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有偿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订立的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和报酬。
    而无论是无偿的委托合同还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委托费用和报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委托事项应当合法
    委托事务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并且将导致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七、转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许代理人转委托处理委托事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八、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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