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我想问一下下。我要去北京一家企业工作中,新员工入职时企业仍未告之我签署劳动用工合同,且在我辞职后一直欠薪,而且在工作中期内全部公出住宾馆的花费均由我一个人担负,企业并沒有处理有关难题。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要回薪水和公出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18 23:08: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安排下正常提供劳动,本人并无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规则行为的,即使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在劳动关系中,适用风险责任由用人单位负担原则,即劳动者依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但产品或工作成果有瑕疵时,劳动者不负瑕疵担保义务,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仍须给付全额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中规定劳动者负瑕疵担保责任,则应认定该规定无效。如某商场与营业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营业员工作期间商品丢失的,由营业员承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即应为无效规定,如果营业员本人并无故意或过失,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要回工资,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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