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店员工在上班的路上摔倒了。酒店负责。

消费者维权
2021-05-18 17:47: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是自己摔倒的单人事故,没有第三人的责任的话,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
      具体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释〔2014〕9号第六条如下: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消费者在酒店,不管实际是否有消费,若是因为酒店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从而导致消费者跌倒受伤的,此时认定酒店是具有过错,那就应当对受伤的消费者做出一定的赔偿。但要是酒店可以举证,其实消费者受伤是因为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而自身也实际履行了自己的安全保障义务,则即使消费者受伤,酒店方面就可以免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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