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的规定是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
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现在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婚检是自愿的,即使没有婚检报告,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的,如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且双方也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的,婚姻登记机构就会出具结婚证。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