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2021-05-18 08:24: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人同意偿还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后,不能反悔。因为欠条超过诉讼失效后,该债权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不再有胜诉的可能,更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在这个情况下,债务人作出同意偿还的承诺或者履行偿还义务,则意味着和债权人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会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债务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欠薪纠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本人认为,欠薪案适用《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的“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因此,为了讨薪,向法院起诉,应该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追讨薪金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理由非常简单:
    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属于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也是最基本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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