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绑架,恐吓,犯罪,受害者受了轻伤,他犯罪的时候不到18岁,我想商量法律。

2021-05-17 21:0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以上是对特别累犯未满18岁能构成吗问题的解释。
  • 你好,报警了没有?警察是如何处理的?要看具体警察如何认定责任。你受了轻伤,你也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
  • 如果犯了绑架罪。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应当主动坦白,积极配合。另外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如果已经被判刑,应当在监狱内表现良好,争取减刑的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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