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警察局我被鉴定为轻微伤,我去医院住院观察,对方应该理赔吧?原因:因为在公司争公用电梯,最后对方上手,那人用xx我脖子使我摔倒,然后没过多久我感觉到头疼,在录笔录时说我头可能碰地地了,当时还有录像,警察说我没碰地,我先就有点懵,我现在想知道那个录像到底头碰哪了。而且对方态度非常差,道歉都没说过,观察时候也没来看我,我现在想提起诉讼。
诉讼书我不知道怎么写,自己写错会有什么后果,还是必须律师来写
在录笔录和事实不符(我这种情况)对诉讼有影响么
对方说我私自转院,但我门诊病历上写过建议转到上级医院,这样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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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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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去警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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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的,可以先要求对方赔偿因受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收集相关
证据向法院起诉。流程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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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