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工作骨折了,修养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

2021-05-17 01:37: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的规定。
  • 你好,建议我方向单位提出工伤,由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作为,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
  • 你好,你是怎么受伤的呢?如果是工伤,在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标准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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