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星期四下午饭后 我班与他班发生冲突矛盾 在宿舍楼三楼打群架 结果我被他班同学砍到一刀 导致我去临沧市医院住院了11天 右手大拇指筋道砍断三道 拇指不能背屈 出院后那家人把医疗费用结清了 现在处理这件事情校方好像想推脱责任 那家人说医疗费用他们已经借清 不再赔偿 那个同学是在我没有碰到他的情况下砍到我一刀 而出事的那个星期又是校长值周 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要求赔偿呢?如果起诉他们打官司又有多大胜率呢? 自从出事后我不去学校已有一个多月 眼看就要中考了 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请你给我们一个合理的建议说法 那家人和学校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 我们的合理要求赔偿范围又是多少?请您给个说法 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