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抚养费的问题,家里妹妹已经离婚半年了,孩子归男方抚养,抚养费每个月1千元,现在男方提出抚养费要加至到三千元,合理吗?半年

离婚
2023-04-14 01:18: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 可以协商的
  • 关于小孩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日后因正常生活需要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一方增加抚养费。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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