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路边的时候,小汽车停下来不走路,本人坐电动汽车通过道路的牙齿和小汽车之间,通过小汽车的时候,司机的门撞到了本人,被电动汽车压住了脚的左腿,左腿膝盖疼得走不动了。当时没有通报,没有赔偿,各自回家了。回家后左腿膝盖疼得很厉害。事件已经过去两天了,能让事故司机处理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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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驾驶”较之“饮酒后驾驶”所发生的
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赔偿问题上,更为严格。驾驶员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但该条同时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那么问题就出现了。这里所说的“致害人”指的是谁,是不是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医疗费用这一块,保险公司只是起一个垫付作用,最终的实际赔偿者还是醉酒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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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