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年前?办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没有注销?期间也没有年检?会有什么影响吗

公司税务
2019-01-10 09:3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法律规定,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必须本人亲自递交申请材料并签名,如果非本人签字,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如果确定非本人或本人授权办理,是可以恢复的。  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提交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 需要的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税务登记证年检所需资料   
    (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拆迁办法中规定,拆迁的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只要在拆迁通告发布前,依法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书、合法经营手续和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是一致的,其补偿金额按照同类房屋住宅和非住宅估价金额的平均值确定。
  • 税务登记注销办理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 .
    6.纳税人凭主管税务机关实施注销税务稽查(核准)后加盖同意注销意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原注销受理回执及税务登记证到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注销核准手续。
    7、税务人员的受理纳税人的注销核准申请后,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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