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做生意周转,跟我借钱,跟我谢了房子的买卖协议作为保障,过了半年现在没有能力偿还我了,我想吧房子过我名下,到了房产局才知道朋友的房子是抵押房产还没有还完贷款,我应该怎么办??我俩签买卖协议的时候也写了放款收据

2019-01-10 09:1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196条: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第198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然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有他人用其房屋进行担保的,应当注意相关风险,局体如下:
    一、房产抵押担保的主要风险在于逾期
    二、逾期后主贷人征信不良,担保人的征信也会不良
    三、多次催缴未果的,银行会拍卖抵押房产房屋抵押贷款具体操作步骤
  •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
    汽车贷款手续费是不需要开发票的。谢谢阅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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