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在试用期内没有辞职,你会失去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吗?

2021-05-16 01:45: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试用期职工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您好,既然您快要结束试用期了,在试用期内符合用人单位的录取条件,并且也没有其他特殊情况,试用期结束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正式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种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至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您可以用人单位约定,比如一年、三年、两年,这些都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