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做抵押贷款的,2011年年底一个客户在我这用他自己的别克车在我这抵押了十来万车款。结果年后,这个客户因为工程失败,他名下的所有的财产不动产动产都被人到法院申请保全查封。这其中也包括了抵押在我这的车子

请问,我该怎么办?问人说,这个查封期限一般只有一年,可以在一年期满后立即到车管所把车子过户?时间到了法院会自动解除查封吗?或者还有什么办法?

2019-01-10 08:5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正常有抵押且在车管所备案的车辆,是无法过户的。
    2,除非银行同意,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但抵押权不会解除。也就是说即便是过户到你身上,车贷在逾期的情况下,银行仍对该车有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该车辆进行处置还款。

    3、车辆过户到你身上后,如发生交通事故你将作为车辆所有人来承担责任。
  • 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缴纳保证金,但这钱只是用于保证申请错误时的赔偿,如果申请的保全没有错误,这钱以后会退回给你。 有的情况,经法院准许,保全时也可以不要求你交保证金。
    违约金有欠条也可以索要,但要看看欠条有没有还款时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 无论是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或者办理抵押登记时填写的抵押期限,都不能作为免除担保责任的依据。即使超过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权人还是可以要求用抵押物清偿担保的债务。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虽然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没有法律依据,但不是说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不受法律保护。
  • 拍卖房屋通常在执行程序中,通常在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而需要拍卖房屋时,才能启动房屋拍卖程序。
    要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可以拍卖及拍卖的时间,通常要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才能启动拍卖程序。
    故如果申请人欲想通过拍卖房屋实现债权,可向法院申请拍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或者可以拍卖的,就会适时启动拍卖程序的。
    拍卖是人类社会特殊的商品交易方式,近现代以来在世界各国广为发展,各国的法律解释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给出的定义为: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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