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根据政府文件购买经济适用房,按规定购买5年以上,当时同地区普通商社价格和原购买经济适用房价格差额的50%可以支付土地收益等价格,取得全部产权。2017年已经5年了,到现在还不能处理,可以起诉政府吗?如何起诉,应该向哪个级别的法院起诉?胜诉的概率是多少?胜诉后,如果政府不执行判决该怎么办?

2021-05-15 06:3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1)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2)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