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打算和男朋友结婚。婚前结婚的房子都是他的名字,如果我们在结婚前协商的话,离婚的话,房子就归女性所有。或者,结婚的房子的一半是女性的,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

离婚
2021-05-15 00:3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些另类“婚前协议”,协议中并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等普通条款,取而代之的是谁做饭、谁喂狗、夜不归宿要交“空床费”等另类条款。  法律专家指出,对于另类“婚前协议”,有些明显不符合法律上的公平原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但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涉及财产等方面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丈夫夜不归宿,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婚后男方每月上缴部分工资的生活费以供家用,违反则受财政惩罚”等,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目前也有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依照“婚前协议”得到赔偿或因“婚前协议”引起双方矛盾的事例。因此,新人们最好在签订这种另类“婚前协议”时先考虑清楚,不可把这种另类“婚前协议”当成儿戏。
      对于婚前协议是否有法律上的效力,婚前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界定等问题,主要还是看男女双方所列举的婚前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有违背公序良俗。只要双方的婚前协议约定在合法的范围内,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 婚前买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无权进行分配,但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 离婚协议在民政局有备案,未经公证,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是有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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