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职到期不让走,打劳动局电话说必须要公司批了才能走,真的吗

2023-04-14 17:13: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建议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辞职公司不让走,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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