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11月30日因个人原因离职,因为走的急,老板欠我两个月工资。说压一个月,十二月份给我!到现在我打电话要工资就说会计忙推脱,个人原因离职到底有没有工资?

2021-05-14 19:37: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
    2、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
  • 员工突然离职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享有对劳动者违法离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偿权。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需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与企业的损失具有因果关系,且相关损失具有合理性、明确性
  • 如果因为员工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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