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我住的房子,房主是我奶奶,爷爷去世了,但是奶奶身体不好,抱着房产证不丢,然后房子的继承人是我爸,然后我爸爸放弃继承,把房产给我,那样的话到我奶奶去世了,怎么才能生效?我需要什么样的协议或合同,到我奶奶去世之后,顺利继承房产,这样的话怎么办?程序怎么走,需要什么?

2019-01-09 19:32: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产继承需要先办理公证,拿公证书再办理新房产证。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
    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 放弃房屋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合法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有的房屋,不要求继承而由其他继承人继承,自已放弃了对应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 继承房产证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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