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俩家宅基地纠纷,经村民委员会协商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我想问一下假如协议书签定后,假定在其中一方农村宅基地产生出售状况,那麼以前签定的协议书也有法律认可吗,对新购房主生管束法律效力吗

2021-05-14 11:5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是依法可以的,不是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不依法审批属于违规发放,一块两块不过是行政责任,再多了就是犯罪。86年是进行宅基地规划的时候,既然是新宅基地就要符合规划,边界是非常容易确定的,谁也用不着胡搅蛮缠。
    另外既然是村里给的,你就不用扯换地的事了,即便存在换也是村里的工作,与你无关。政府能够批准宅基地,废除一个证件当然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就别拿证件当回事了,记住政府那里还有档案呢
  • 对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宅基地买卖行为,应该认定买卖协议有效。而对于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的买卖协议来说,其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买卖协议是无效的
  • 对于土地纠纷,历史上已经达成有协议、协定,或已制定有乡规民约的,而这些协议、协定乡规民约并不违背国家法律、法令和党的政策的,予以维护,不合理的部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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